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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导纳米(688147)于6月13日发布晚间公告称,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近日与浙江国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国康新能源”)签署了 TOPCon 电池设备销售合同(以下简称“合同”或“本合同”),合同金额总计约为人民币 4.41 亿元(含税)。 合同主要条款:
1、合同签约双方: 甲方:浙江国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: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、合同标的:TOPCon 电池设备,包括但不限于 ALD 设备、PEALD 设备、PECVD 设备、管式氧化退火炉、管式扩散炉等。 3、合同价格:含税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4.41 亿元。 4、合同签订时间:2023 年 6 月。 5、设备交付:2023 年 6 月 30 日,第一台设备进厂,后续按照双方约定陆续交付。 6、付款方式:按照合同签订预付款、出货款、到货款、验收款、质保款分期付款。 7、质保期: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。 8、合同生效条件: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。 9、履行期限: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设备验收合格后一年质保期满为止。 10、违约责任: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、违约责任与赔偿、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事项作出明确的规定。
潇湘晨报综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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