➤➤天津搬家迁移立户办理指南
受理单位:拟落户地在地公安派出所
受理条件:公民申请将户口迁移至本人或父母、配偶子女、(外)祖父母、(外) 孙子女名下合法稳定住所立户的,应当提供相关材料,账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。材料齐全,当场办理
(资料图)
应提交的材料
1.申请人《居民户口簿》 (本人《常住人口登记卡》《居民身份证》
2.房屋产权证明
3.房主同意落户声明以及迁移人与房主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(落户人为房主本人的免予提交)
4.迁移人年满6周岁的,需提交一张近期免冠彩色照片(已办理第二代《居民身份证》免予提交)。
特殊情形:与他人共有房屋产权申请落户的,应按照“一房落一户”的原则,由全部共有产权人共同到场提交同意落户声明。其他产权人再次申请在该地址立户的,已落户产权人须迁出后方可办理。
办理程序:手续齐全当场办理。
办理时限:手续齐全当场办理
咨询电话:12345
证件样例:
1、同意落户声明
2、户口本扉页(样例)
3、身份证扫描件(样例)
4、房屋产权证(样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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