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资料图片)
2023年06月21日19时50分,当事人陈某武驾驶琼A853XX号小型轿车、当事人陈某妹驾驶琼CDA68XX号小型轿车、当事人陈某昌驾驶琼A39CXX号小型轿车和当事人何某达驾驶琼A376XX号小型轿车,从海口市往文昌市方向行驶,途经海琼高速公路38公里300米处发生连环碰撞,结果造成四车不同程度损坏的物损事故,没有人员伤亡。致使高速公路单向中断,滞留车辆3公里,21时30分道路已疏通,滞留车辆已顺利通行。
目前,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。
文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
2023年6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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